管理制度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秘书处网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秘书处

网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以下简称“云南研究院”)秘书处网络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促进云南研究院秘书处对外展示宣传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结合云南研究院转隶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依托云南省科学技术院运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南研究院秘书处网络平台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主要用于发布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秘书长为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综合办公室设置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协调、运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报送。

第四条 管理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

第三章 内容和发布

第五条 微信公众号名称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

第六条 发布程序

(一)提交材料

各部门将需发布信息的材料按以下要求报综合办室:

1.信息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部门+提交人+标题。文字部分采用Word文档格式,文件名为标题;配发图片为照片格式,需原始图片,文件名为照片说明。

2.填写《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秘书处信息发布审批表》(见附件)。

(二)初审

综合办公室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规范格式。

(三)秘书长审批

所有上网信息都必须报秘书长审批

(四)发布

综合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对审批后的信息及时进行发布。

(五)归档

综合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将审批表及发布内容归档保存。

第七条 特殊情况,在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获秘书长同意后可先行发布,并于发布后一周内补齐审批材料。

第八条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内容要求的规范格式和操作程序发布、维护信息,确保发布信息格式的规范、统一。做到静态信息一旦发生变化,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动态信息一经产生,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保障信息发布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应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第十条 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发现网络平台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运行不正常,应及时上报若需依法向有关部门报案的,报经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微信公众号登录账号和密码由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露。

第十二条 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资料。

第十三条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微信公众号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 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其它媒体新闻等信息,应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应及时对平台内容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数据应按时备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云南研究院秘书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

 

 

 

 

 

 

 

 

 

 

 

 

 

 

 

云南研究院秘书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

                                                      

标题

 

部门

 

日期

 

提交人

 

联系方式

 

发布渠道

工作微信群

内容摘要

 

综合办公室

审核意见

 

签字:

副秘书长

审核意见

 

签字:

秘书长

审核意见

 

签字: